一 | 中英兩國以後「和好」,「各往他國者,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安全」。 |
二 | 中國開廣州,廈門,福州,寧波,上海「五口通商」,英國可派領事、管事等官式外交代表,設駐於這五個港口城市。 |
三 | 中國將廣東省寶安縣的一個沿岸小島香港,割與英國。 |
四 | 中國償英鴉片煙價六百萬兩。 |
五 | 中國方面取消「公行」制度,並償英三百萬兩作為商欠之數。 |
六 | 中國償英軍費一千二百萬兩。 |
七 | 「以上酬定銀數,共二千一百萬兩,此時交銀六百萬兩」,並規定了其餘的一千五百萬兩,在以後的分期交付方法。 |
八 | 凡英國人在中國被囚禁者,全部釋放。 |
九 | 凡因與英人有關,或在鴉片戰爭中為英國事被拏監禁者,亦全部釋放。 |
十 | 議定稅則並規定英國貨物,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,即准由中國商人遍運中國,而路所經過稅關,不得加重稅。 |
十一 | 中英兩國文書平行。 |
十二 | 中國交付第一批六百萬兩款項後,英軍退出南京、鎮江,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賈貿易,同時自寧波外港鎮海撤兵,至於駐在定海舟山及廈門鼓浪嶼的英軍,則待中國將二千一百萬兩全數交清,及實際開放了五口通商後才撤退。 |
十三 | 條約應迅速交兩國皇帝批准,並換約。 |